[年报]泉阳泉(600189):《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8:00:5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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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阳泉:《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尽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186,658.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84,008,321.75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0,649,012.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62,647,333.59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3,296,346.26元。

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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