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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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25: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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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厦门港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厦门港务 |
保荐代表人姓名:米凯 | 联系电话:18101801902 |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海 | 联系电话:1302195747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对账单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港口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
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
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作出的关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的分红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
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
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
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
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
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米 凯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