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厦门港务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米凯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海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龙海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核查期间”)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 4月 8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
用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公告等;
(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与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
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
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
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
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
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福建省港口集
团部分下属公司存
在从事与公司相似
业务的情况;前述
相关业务系因国有
资产划转的特殊原
因所产生,且福建
省港口集团业已做
出承诺并制定明确
可行的整合措施) | |
(二)内部控制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
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
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
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
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
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
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
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
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
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
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
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
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信息披露情况及相关决议,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
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
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
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
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
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
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等;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
凭证;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
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
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
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
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
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
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
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业绩预告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
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
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
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
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询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变动的说明文件。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
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
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
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
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
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
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
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
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