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00240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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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25: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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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多氟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多氟多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焱辉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左飒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 3月 1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新《公司法》修订情况、投资者保护等
相关监管法规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
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
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公司全
体董事关于发行相关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1、
2023年 11月 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深圳
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
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2023年 11
月 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
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3]14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
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
责,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
政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
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
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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