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恒丰纸业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4-01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迎春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梁德权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文波 委员:孙延生、李迎春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慧 委员:孙延生、刘文波、李迎春、张成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延生 委员:张晓慧、梁德权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迎春 委员:刘文波、梁德权、周再利、潘高峰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德权为公司总经理,刘新欢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再利、潘高峰、李恩双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君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时聘任魏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德权: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抄纸三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抄纸五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兼物流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再利: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一分厂设备助理工程师、设备副主任工程师、副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抄纸一分厂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部长、副总经理兼物流部部长、营销中心国内贸易西南区总经理、副总经理兼任新品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潘高峰: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六分厂、抄纸七分厂、抄纸一分厂、抄纸三分厂厂长、工艺研究四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恩双:男,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君:男,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刘新欢: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共党员。 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科员,2006-2010年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至2015年4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处处长,2015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魏 坤: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处科员、财务部科员、董事会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