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铂力特(6883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44号”批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铂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9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1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739.59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3年 12月 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新产品种类逐渐增多;增材制造技术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也在不断细分升级,一方面体现为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升级,另一方面体现为以增材制造技术为核心的多专业耦合带来的新产品市场,细分市场和专业耦合的发展进一步带动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种类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公司在增材制造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各类新技术方面都有持续研发投入,但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航空航天领域客户对公司的收入贡献较大,2023年全年公司来自该领域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56.02%,公司前五大客户也较多的集中于该领域。虽然航空航天等重要应用领域在国内外的增材制造的发展中都起着引领性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增材制造在其整体制造体系中的占比还较为有限,若该领域增材制造应用成长速度不及预期,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行业竞争等因素流失主要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增材制造装备关键核心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我国工业级增材制造装备核心器件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增材制造装备核心器件,如高光束质量激光器及光束整形系统、高速扫描系统、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以及部分电气元器件等存在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公司进口核心元器件主要为激光器、扫描振镜、运动控制系统电气元器件。公司设备的部分核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上述核心器件受出口国贸易禁用、管制等因素影响,短时期内或导致公司无法按需及时采购,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进行国产化替代产品研制及应用,将降低对此的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51,516.64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7.84%。 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规划,增加存货储备。如果未来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发生滞销,公司存货将面临计提跌价损失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 102,871.78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15.66%。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及下游客户资金结算的特点所致。若公司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将受到负面影响,公司的资产状况、利润情况和资金周转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面向航空、航天制造业。因客户行业特点造成上述业务合同的取得多集中在下半年,加之公司 3D打印定制化产品和 3D打印自研设备生产周期的原因,交付也是下半年较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投资者不能仅依据公司季度收入波动预测全年收入情况。 (四)行业风险 增材制造是制造业有代表性的颠覆性技术,集合了信息网络技术、先进材料技术与数字制造技术,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技术转型方向,用于突破研发瓶颈、解决设计难题、缩短产品制造周期、助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金属增材制造已然从研发转向了产业化应用。随着应用领域和应用深度的不断拓展,与各行各业、各个生产场景的深度结合,使金属增材制造已逐渐进入了大生产时代,成为预研项目与批产项目中金属部件的重要加工工艺。大生产时代下预研项目的不稳定性,造成产能需求峰值和产能准备之间的不同步,会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带来重资产风险;其次批量产品制造促使智能化的产线的出现,目前智能化的产线的硬件和软件发展仍不能完全满足批量的智能化制造场景,智能化产品产线的长周期性可能导致批量产品的成本优势降低和窗口期减弱。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设备的部分核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受出口国贸易禁用、未来国际贸易形势严峻,不排除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设备受到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国际地缘政治环境会影响进口国采购客户群体,关税及汇率,会直接影响我公司出口业务。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实现 123,23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430.85万元,增幅 34.24%,主要系公司继续深耕航空航天领域,持续开发新的设备型号,且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和应用领域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5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209.48万元,增幅 7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56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89.08万元,增幅 255.07%,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以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6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 2,311.47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人数增加支付职工薪酬增加、缴纳各项税费增加以及代缴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所致。 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6,964.01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324,026.70万元,增幅 211.87%,公司总资产 656,744.08万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353,587.48万元,增幅 116.64%,主要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5、报告期内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89元/股,实现稀释每股收益 0.87元/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6元/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0.19元/股、0.19元/股和 0.40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以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产生盈利所致。 6、报告期内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57%和6.39%,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93和4.28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以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减少产生盈利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42%,较上年同期减少1.2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建设,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均有所增加,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 24.51%,但因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降低。 综上,公司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领先优势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课题,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制造”、“工业强基工程”、“新材料专项”等,取得一系列科技成果,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不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强有力的驱动,促使公司增材制造技术保持领先,粉末材料、装备、产品、专用软件、结构优化设计等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大量提升粉末材料物理性能、打印性能、装备成形精度、装备稳定性、打印产品性能、打印产品批次稳定性以及智能化生产全流程控制技术的行业领先技术。报告期内,实现钛合金粉末、高温合金材料批量化生产及销售,同时有多项装备以及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直接应用于装备性能提升以及产品工艺优化,完成大尺寸多光束激光选区熔化装备 BLT-S1500研发,航空航天大尺寸高温钛合金合金构件、钛合金承力件以及新型高温合金复杂构件研制取得突破,不断创新,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2、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属增材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已形成了以增材制造装备、定制化产品、粉末原材料、专用软件、结构优化设计及技术服务主产品,辅以进口装备销售代理、软件、配件销售的产品结构,建立多样化增材制造产业链生态圈。公司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于 2022年 7月开始施工建设,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于 2023年 5月开工,将进一步扩展大尺寸激光选区熔化装备、工艺技术以及粉末材料等产品的研发能力以及生产规模,并针对产业链短板,重点发展结构优化设计、关键原材料开发、专用软件系统开发、核心元器件国产化应用验证以及重大装备研制等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构件产业创新中心,不断促进增材制造产业的全面发展。 3、原料采购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本着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原则,对采购产品质量控制各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督促供应商严格控制并持续改善产品的质量,确保供应链质量稳定。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保证了增材制造装备配件、相关专用软件、增材制造粉末原材料制备棒材、粉末原材料以及增材制造配套加工检、测环节的稳定合格供应,公司在供应商群体中累积的信誉采购量较大且逐年稳步提升,使公司的原材料收购价格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技术和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建立了在董事长兼总经理领导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带头负责的技术研发以及质量与运营服务保障体系。从领导层到技术服务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而成的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攻坚队伍。技术团队负责 3D打印装备、定制化产品以及技术服务实施,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产品整个流程做到全程跟踪,确保产品流转工序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高效解决。独立的质量团队负责生产全流程质量监控,环环相扣,严把质量关。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广泛认同和积极实践的基础上沉淀出自己的企业文化,“让制造更简单、世界更美好”的企业使命,是公司未来发展的精神动力。 5、人才优势 公司依托国内高等学府优势人才资源,积极吸引先进人才,坚持系统工程的研发理念,通过加强与国内外优秀公司、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培养了一支人员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技能扎实的优秀研发队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后备力量。公司研发人员研究方向包括原材料、增材制造工艺、增材制造软件、增材制造设备、电气等方向,保证重点突破且各个方向均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 494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约 30%;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 269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 54.45%。 6、专有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高端增材制造装备能力,自主开发的大尺寸多光束增材制造装备在航空、航天领域获得广泛应用,解决了大尺寸复杂薄壁构件快速制造问题,公司目前拥有该类装备 420余台,持续稳定生产,在高端增材装备方面拥有核心关键技术优势,基于公司 3D打印工艺优势,通过自有 3D打印服务的持续验证,不断提升装备稳定性,先进装备进一步促进工艺优化,形成良性循环。 7、品牌优势 公司自 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保持高质量高速发展,是中国领先的金属增材技术全套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国内较早开展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化应用的企业。公司与中航工业下属单位、航天科工下属单位、航天科技下属单位、航发集团下属单位、中国商飞下属单位、中国能源集团下属单位、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中船重工下属单位以及各类科研院校等主要客户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公司及铂力特(欧洲)有限公司分别与韩国合作伙伴 Lincsolution, Inc.、日本合作伙伴 ORIX Rentec及波兰合作伙伴 CadXpert、尼日利亚合作伙伴 RusselSmith签署代理商协议,将分别在市场应用开发、设备销售、材料销售及技术咨询等方面开展合作。公司知名度日益提高,具备较强的品牌和客户优势。 在与客户不断的沟通中,逐渐意识到增材制造技术的潜力和无限可能,不断有新的应用产生,新的行业加入,公司不断地积极探索更为广阔的技术空间。增材制造技术是未来制造前进的方向,是技术和时代发展大势所趋。因此,公司起步早,技术硬,秉承“做得出、用得起”的宗旨,让客户透过产品欣赏我们。坚持以产品为媒介,以高品质的服务团队为基础,建立服务、产品质量、售后等多维体系为坚实基础的行业龙头企业品牌。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 20,241.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42%,相比上年增长了 3,985.02万元,增幅 24.51%,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和直接投入均有所增加所致。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542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309项,其中发明专利 91项,实用新型专利 175项,外观设计专利 4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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