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长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浩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IPO项目经历。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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