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8:01:57 中财网
原标题: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原因: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21人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2,026.11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36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0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深圳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柯敏婵。2014年 4月 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于颖。2000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曾丽琼,1999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12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总额 11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 2024年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五、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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