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银都股份(603277):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7 公司简称:银都股份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904,570.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84,423,159.47元。 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20,643,500.00元人民币(含税,以2024年02月01日最新公告的股本数42,064.35万股为基数测算而得,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33%。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本次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763,779,659.4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依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1、主要经营范围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商用餐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商用餐饮制冷设备、西厨设备和自助餐设备。 商用餐饮制冷设备主要包括商用冰箱、展示柜、蛋糕柜、制冰机等,用于食品的展示、冷藏、冷冻以及制冰等。 西厨设备主要包括烤炉、扒炉、炸炉、煲仔炉等,用于食品的加热和烹饪。 自助餐设备主要包括各类自助餐炉、汤炉、果汁鼎、餐车、份盘等,应用于各类餐饮经营及其他相关场所,部分产品具有保温、加热或者部分制冷功能。 2、产品适用场景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正餐、快餐、休闲餐、小吃等餐饮经营场所,星级饭店餐饮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各类超市、便利店及其他相关场所等,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OBM(Own Branding Manufacture)和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的经营模式。其中:国内业务全部为 OBM;国外业务以 OBM为主、辅以 ODM的销售模式。 (1)OBM,自主品牌生产,即公司经营自主品牌,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并通过多年开拓与维护,拥有完善的市场营销与信息反馈网络,采用 OBM模式能最大程度实现公司价值。在国内市场的公司主要品牌为“银都餐饮设备”、“五箭”、“伊萨”等。国内市场上公司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对经销商采用统一出厂价,同时允许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的成熟度、市场竞争程度等确定当地的实际销售价格。 在海外市场上,公司于近年在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设立销售子公司进行自主品牌产品(ATOSA)的推广工作。公司自主品牌海外销售亦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采用买断式销售,公司产品非因质量问题,经销商不得退货。为促进经销商的积极性,公司针对经销商的年度采购及回款情况,根据销售产品类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返利。 (2)ODM,原始设计制造,即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均由公司自主开发,在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在 ODM模式下公司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和工艺等均进行自主开发,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并可根据具体需求对部分细节进行修改。公司 ODM客户均为外销客户,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各大展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并不断有新客户主动联系公司进行商业合作。公司对相同产品采用统一的出厂定价,对于细节修改的定制化产品协商定价。与 OBM产品相比,公司不负责 ODM产品售后服务和品牌推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251.57万元,同比下降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90.46万元, 同比增长13.5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