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605128):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原标题:上海沿浦: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股票简称:上海沿浦 股票代码:605128 转债简称:沿浦转债 转债代码:111008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YanPu Metal Products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 128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审核通过及同意注册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公司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400.00万股(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8,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9、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研与可行性论证,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状况、政策调控及 其他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前有发生调整的可能性,也面临项目实施后不能完全实现投资预期效果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二)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33,904.76万元、55,810.21万元及 81,126.4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02%、49.75%及 53.42%。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倘若客户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盈利能力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数量将有所提高,而短期内公司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和股本数量的增长幅度,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四)汽车行业周期性风险 汽车制造是零部件的下游行业,其发展程度直接影响到本行业产品的需求,而汽车制造行业又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属于周期性行业。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汽车需求不断增长,直接带动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快速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汽车消费需求将受到抑制,传导至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需求也会相应减少。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间接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影响,当宏观经济下行为汽车行业带来不利影响时,公司客户存在收缩生产规模、减少订单量的可能,为公司带来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导致的不确定性。 (五)新终端客户和新车型的开拓风险 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稳固,现有客户将订单转移给其他供应商的可能性不大,但仍存在现有客户因经营欠佳(如终端整车销售数量下滑等)而导致订单量下降或无法继续合作开发新车型的可能,同时也不排除未来因技术更新、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新车型流失的情况。 此外,公司在业务开拓过程中,也会不断开拓新的终端整车厂客户。公司着力开拓的新终端客户一般体量较大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其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研发能力、设备厂房、安全环保、员工情况等情况严格审核及比较,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持续供货能力,考核认证周期较长。但也存在新终端客户开拓后,产品收入不达预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六)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如果汽车行业景气程度下降,汽车主机厂及一级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下滑,主要客户采购订单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都有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销售额下降、毛利率下降、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周期拉长等不利状况,最终使得公司业绩下降。 2021年度至2022年度,受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前期新增投资项目产能爬坡导致产品总体单位人工、单位制造费用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2021年度至2022年度毛利率、净利润有所下滑。随着上述因素的逐步消除,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74.72%。但是如果在行业景气度、客户开拓效果、产能建设进度及经济效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方面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5 目 录.............................................................................................................................. 7 释 义............................................................................................................................ 10 一、一般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4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29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30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3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3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36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37 四、募集资金投向 ............................................................................................... 3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3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39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39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39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4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4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2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 4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50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情况 ................................................................... 51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 51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2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6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6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6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62 六、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62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63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65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65 四、其他风险 ....................................................................................................... 66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6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7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 7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 7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7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77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78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212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2123万股,其中周建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39%的股份,张思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47%的股份。周建清先生与张思成先生系父子关系,周建清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建清先生与张思成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周建清: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5年至 1992年任上海县工业局东华高压均质机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1994年任上海勤劳箱体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厂长,1999年至2023年10月历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思成: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 7月至 2022年 3月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工程师,2016年 7月至今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3月至2023年10月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项目副总,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思成系周建清之子。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周建清,实际控制人为周建清及其子张思成。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周建清,实际控制人为周建清及其子张思成,未发生过变化。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股份质押、冻结、限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股份质押、被冻结的情形。 (七)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周建清与张思成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座椅滑轨总成及汽车座椅、安全带、闭锁等系统冲压件、注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汽车座椅骨架、座椅功能件和金属、塑料成型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同时,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模具的技术研发工作,拥有级进模、传递模等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掌握设计和制造大型精密和高强度汽车冲压模具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与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加之传统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地位不断提升,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增长。全球整车厂商对国内汽车零部件采购途径的青睐,国家颁布的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对提升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支持,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整体步入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的调整期,汽车零部件市场也开始迈入结构性调整时代。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新建项目与技术改造等工作。 (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等。 (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行业经济运行跟踪分析;组织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依法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紧密,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对于汽车座椅零部件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以及与行业相关的鼓励细则和指导文件支持相关行业的发展,具体如下表所示: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行业经过不断的革新和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 汽车行业具有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零部件数量多、附加值大等特点,在带动工业结构升级、相关产业发展以及全球 GDP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全球汽车行业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历程,生产技术不断创新,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至 2017年,全球汽车市场持续增长。进入 2018年,受贸易争端频发、消费者信心不足等负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其中,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为 7,878.76万辆,同比下降 13.65%。2021年及 2022年,全球各主要经济体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汽车行业复苏,在利好因素加持下,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回升至 8,275.52万辆及 8,162.85万辆。根据 LMC automotive预测,2023年全球汽车行业将进一步复苏,预期销量有望达到 8,600万辆,同比增长率超过 5%。 2011-2022年全球汽车产销量情况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全球:产量:汽车(万辆) 全球:销量:汽车(万辆) 数据来源:Wind,国际汽车协会(OICA) 全球汽车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元化和分化的特征,各国和地区的汽车企业都在寻求自身的优势和定位,以应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目前,全球汽车行业的领导者仍然以传统的巨头企业为主,如丰田、大众、通用、福特、本田、日产等,它们拥有强大的规模效应、品牌影响力和技术实力,这些企业在保持自身稳定性的同时,也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共享出行等领域,以适应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应对以特斯拉为代表的新能源车企对市场地位的挑战。 此外,新兴市场巨大的汽车消费潜力是带动全球汽车工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2、我国汽车业发展概况 我国汽车制造业相较全球发达国家市场发展较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分工体系的确立和汽车制造产业的转移,我国抓住与跨国优秀企业的合作机会,汽车产业规模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由汽车生产大国向汽车产业强国转变。 我国是全球汽车产业最大的单一市场,产销量已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全年产量为3,016.1万辆,销量为3,009.4万辆,总体而言,我国汽车市场规模庞大,消费能力可观,发展韧性强劲。 2011-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情况
2,500 85.00% 2,000 80.00% 1,500 75.0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来看,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及国家支持汽车消费政策频繁出台,消费需求加快恢复,中国汽车市场长期来看存在较大增长空间,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有望成为未来的增长点。在此背景下,我国汽车行业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格局将更加多元化,行业集中度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3、汽车座椅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座椅是汽车基本配置及汽车被动安全的重要产品之一,关系到汽车的驾乘舒适性和安全性,其构成主要包括骨架、机能件、合棉和表皮等核心零部件。 其中,汽车座椅骨架包括座垫骨架和背靠骨架,是汽车座椅的主体组成部分;机能件包括调角器、调高器、滑轨、扶手、头枕等;合棉的软硬度能够影响座椅的舒适性;表皮即乘员和座椅直接接触的部位,按照成本与舒适性不同可分为织物、人造革和真皮。 随着乘用车的快速发展,我国乘用车座椅市场规模也逐步扩大。未来,随着国内乘用车市场份额的持续上升和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厂商的发展,乘用车产销量有望加速增长,预计 2025年中国乘用车座椅市场规模有望达 1,500亿元左右,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021-2025年中国乘用车座椅市场空间情况 1494 1600 35% 1267 30% 1200 1074 25% 924 20% 693 800 15% 10% 400 5% 0 0% 2021 2022 2023E 2024E 2025E 市场规模(亿元) 增速 数据来源:中泰证券研究所 在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的背景下,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跨国汽车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其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大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取而代之与汽车零部件企业形成基于市场的配套供应关系。 目前,汽车座椅生产行业特别是乘用车座椅生产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外资品牌市场份额占比具有明显优势。根据 Marklines统计数据,延锋国际、李尔、安道拓三家汽车座椅生产企业在我国汽车座椅市场合计的市场份额达到 58%。 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持续上升,产业政策利好不断释放,国内汽车座椅零部件企业持续提高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预计未来乘用车座椅配置持续升级,高端车型座椅功能将逐步下探,逐步向轻量化和智能化发展,单车价值量进一步提高。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在全球汽车工业金字塔结构的层级化专业分工体系下,汽车零部件市场供应体系也形成了多层次的供应商体系和竞争格局,零部件供应商按其业务功能划分为一级、二级等零部件供应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一般具有系统或总成件的研发能力,直接向整车厂供应系统化、集成化、模块化的总成产品;二级零部件供应商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实现产品的生产销售,向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供货;三级以下零部件供应商则主要生产低端通用零部件或为大中型配套企业代加工。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上市场化程度较高,各级供应商内各细分领域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同时各级供应商间也存在着下级供应商向上级供应商纵向扩展的市场竞争。目前在我国占据优势地位的合资整车厂,其一级供应商大多以跨国座椅总成企业在国内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为主,如延锋国际、李尔、安道拓,集中度较高;二级供应商则主要为内资企业,数量较多,少数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初步具备一定的与一级供应商竞争的能力;三级供应商一般依附于二级供应商,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 在竞争加剧、淘汰加速的大环境中,不同的企业采取了不同的竞争方式,如外资汽车零部件公司力求通过本地化生产来控制成本,而本土企业则力争借助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低成本优势扩大规模等。 2、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座椅零部件、安全系统及门锁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该细分领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长期经营,使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和客户资源,也在零部件设计开发、冲压技术工艺、先进模具的设计制造等方面储备了大量的技术和人才。同时,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不断加大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研发投入,现有产品与工艺技术均来自公司自主研发。 除上海母公司外,公司目前已在黄山、武汉、昆山、柳州、郑州、常熟、荆门、重庆、襄阳、大连、十堰、日照、惠州、天津等多地设立了分子公司,覆盖了多个汽车产业聚集区,方便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订单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目前已与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中国李尔、延锋智能、临港均胜、泰极爱思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东风李尔集团、麦格纳集团最重要的战略供应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的最终供货,覆盖了大量整车品牌,包括通用、福特、奔驰、宝马、大众、雷诺、标致雪铁龙、日产、本田、东风柳汽、长安马自达等,具体配套了包括君威、君悦、GL8、哥瑞、新思域、CRV、杰德、奇骏、逍客、新楼兰、英菲尼迪 QX50、天籁、科雷傲、帕萨特、朗逸、途观、纳智捷、长安汽车全系列、东风风行全系列、启辰系列、东风天龙等在内的上百款畅销车型。 (2)主要竞争对手 1)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6月由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成,并于 2015年 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 603085),公司主营乘用车座椅、航空座椅、工程机械与商用车座椅、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工程机械座椅领域,公司主要在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和叉车等市场占据较大份额;在商用车座椅领域,公司为国内多家知名龙头企业配套,行业地位稳步提升;在农用机领域,公司主要是面向国外售后市场,主要客户包括日本久保田、日本洋马和英国 JCB等。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建于 2004年 5月 20日,并于 2019年 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 002965),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燃油汽车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储能设备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通信设备及其他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等。 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建于 2003年 7月 1日,并于 2015年 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代码 603997),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乘用车座椅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全球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客户资源壁垒 在汽车行业现有的供应链体系下,出于对零部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整车厂对于一级合格供应商的遴选、一级供应商对于二级合格供应商的遴选都非常严格。 客户需要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物流配送能力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了解,耗时较长且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供应商则需要具备足够的绝对实力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零部件供应商在熟悉整车厂的工艺要求和设计风格等各方面也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出于降低协调、沟通和采购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通常只要供应商未出现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双方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 以上客户资源的限制将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进入壁垒。 (2)技术壁垒 整车厂对汽车外观、材料强度、生产成本、环保性能及安全保护等方面要求的日益提高,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针对已有产品,企业需要具备主流生产工艺,并通过产品应用反馈及自主技术研发,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另一方面,随着客户所需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企业需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通过新产品的开发及推广,不断完善自身产品系列,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此外,随着我国对汽车行业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汽车轻量化逐渐成为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发展的重点,高强钢、镁铝合金等轻量化材料的应用以及自动冲压成型、机器人焊接等技术成为金属冲压件生产企业紧跟技术发展趋势、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 新进入企业在不具备一定技术积累的情况下,只能涉及少数类别冲压件产品的开发及生产,且产品质量及性能难以及时满足客户和市场日益提高的需求。 (3)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制造商通常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布局、先进设备采购、模具购置或开发等。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生产,新进入企业将难以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大量资金需求将为新进入企业设立较高的进入障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