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腾达建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少明)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8:31:26 中财网
原标题:腾达建设:腾达建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少明)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少明)

2023年度,作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廖少明,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现任同济大
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的次数
廖少明665001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
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1次,本人出席了现场
会议。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沟通和审议了 2022年度外部审计计划、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
及 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任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议案和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发生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审慎、细致地进行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专业指导及审慎审核。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等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经营及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
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科技大会、科研成果鉴定会、技术讨论会等,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科技进步、可持续发展等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一如既往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传递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所需的材料与信息,及时汇报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对疑问及时解答,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本人履职提供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属于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三)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人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认为,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流程、激励计划的内容、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进一步加
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本人将向股东大会述职。


述职人:廖少明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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