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百隆东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天健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所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天健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成果。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已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我们审议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次年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春波、杨燿斌、夏建明 2024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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