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垒知集团(00239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8:51:59 中财网
原标题:垒知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垒知集团股票代码00239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林祥毅万樱红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 南路62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 南路62号 
传真0592-22737520592-2273752 
电话0592-22737520592-227375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综合技术服务
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为工程可研、建设、运维全寿命周期提供测绘、勘察、设计、检测、评估、咨询和培训
等技术服务。健研检测集团产业群分布福建、上海、重庆、海南、深圳等。作为中国建设工程综合技术服务专家,下辖
健研检测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上海健研检测有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垒知光合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多领域、全方位的检测与认证实
力,具备高资质、高效率的技术服务平台,是国内较早实现“跨区域、跨领域”发展的检测与认证机构,服务范围涵盖
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电子电气、新能源汽车电子、生态环境及消防安全等领域;此外,凭借多年从事绿色建筑、建筑
节能及新能源解决方案的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垒知光合已拥有在建筑节能及新能源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应用实力。

(2)外加剂新材料
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为建筑、核电、港口、桥梁、隧道、公路、高铁、地铁、水利、电力等工程提供高
环保、高性能、高寿命混凝土制造和施工解决方案,是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与应用技术集成方案提供商,产业群分布福建、
四川、重庆、贵州、河南、陕西、广东、浙江、湖南、江西、江苏、云南、海南、上海、广西、安徽等16省直辖市,同
时进一步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领先同行在海外布局,设立老挝外加剂产业基地。作为中国外加剂新材料行
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是同行业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企业,拥有聚羧酸合成、萘系合成、脂肪族合成、氨基合成等多种外加
剂合成生产线,国内合成总产能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达138.9万吨,可提供100余种混凝土外加剂及相关产品。科之杰新
材料集团在福建、贵州、重庆、海南、陕西、上海的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其中,福建、海南在当地市场占有率均已
超过3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6,472,391,21 2.936,398,998,66 0.546,376,613,46 5.701.50%6,512,855,12 3.786,512,855,12 3.7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3,687,776,30 0.553,616,293,05 5.983,616,686,68 1.071.97%3,412,570,82 4.063,412,570,82 4.06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3,058,207,69 9.173,946,674,02 1.223,946,674,02 1.22-22.51%4,917,751,27 6.184,917,751,27 6.1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158,882,400. 88210,829,739. 32211,223,364. 41-24.78%271,901,349. 50271,901,349. 5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21,773,135. 73184,013,013. 22185,514,463. 78-34.36%240,253,111. 69240,253,111. 69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437,322,778. 88419,971,902. 56419,971,902. 564.13%321,576,270. 71321,576,270. 71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20.300.30-26.67%0.380.38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20.300.30-26.67%0.380.38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4.29%5.95%5.96%-1.67%8.19%8.1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追溯调整。

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前为123,071,647.21元,调整后为100,686,452.37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前为29,749,476.32元,调整后为6,966,688.82元; (3)未分配利润:调整前为2,537,391,400.66元,调整后为2,537,785,025.75元; (4)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前为67,392,239.72元,调整后为67,396,207.29元。

2.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调整前为21,461,852.31元,调整后为21,064,259.65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39,529,848.06853,890,568.03742,696,739.66822,090,54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8,010,431.7176,822,366.2142,437,785.01-8,388,18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2,366,383.8373,106,602.0139,513,863.31-33,213,713.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8,815,577.22130,830,292.80274,948,314.18100,359,749.1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数据的差异,系公司按照年度报告的口径,将建筑材料批发、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29,344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30,506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蔡永太境内自然 人16.31%116,387,03396,738,025质押51,000,00 0 
李晓斌境内自然 人3.13%22,335,02516,687,519不适用0 
玄元私募 基金投资 管理(广 东)有限 公司-玄 元科新16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其他1.88%13,421,0000不适用0 
麻秀星境内自然 人1.81%12,904,88710,199,165不适用0 
黄明辉境内自然 人1.81%12,883,6910不适用0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欧价 值发现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77%12,606,5980不适用0 
国泰君安 证券资管 -国泰君 安私客尊 享FOF1198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国君 资管君得 3491号单 一资产管 理计划其他1.48%10,571,0000不适用0 
玄元私募 基金投资 管理(广 东)有限 公司-玄 元科新161 号私募证其他1.43%10,571,0000不适用0 

券投资基 金      
上海通怡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通怡春 晓9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43%10,180,0000不适用0
陈界鹏境内自然 人1.31%9,362,8331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1)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 宇、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 共19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 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 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 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 (2)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蔡永太向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了 10,180,000股垒知集团股份,并与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书》,蔡永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垒知集团股份139,164,033股;2021年7月13日、16 日,李晓斌向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了7,330,000股垒知集团股份,并与通 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李晓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 公司股份30,175,025股垒知集团股份。2022年6月25日,控股股东蔡永太及股东李晓斌分 别与通怡春晓9号、通怡春晓10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自该协议生 效之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履行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项下的各项权利义 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永太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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