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9:21: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华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学孔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天万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通过审阅募集资金账户银 行对账单的方式核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通过事前及事后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形式进行督导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通过事前及事后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形式进行督导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通过事前及事后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形式进行督导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6次(由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日为 2022年 12 月 5日,因此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统计期间为本次发行完成后至 出具本次报告期间)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周梦宇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 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中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 天万先生接替周梦宇先生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2月 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及 违规案例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具体 变动情况详见 本保荐工作报 告之“四、其 他事项”之 “3、其他需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要报告的重大 事项”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原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 12日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院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5日做出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东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 12日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将不会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从事与东华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具体 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会利用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或利用 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东华科技而有利于其它 公司的决定或判断。”不适用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12月 5日做出 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东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适用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07年 7月 12日做出发《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3年 8月,由于个人工作变动,周梦宇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中金公司已委派保荐 代表人李天万先生接替周梦宇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 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学孔先生、李天万先生;持续 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金公司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 11月 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 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23年 11月 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 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 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 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 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2023年 11月 21日,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 三设计院有限公司通知,将其持有的东华科技 333,318,144股股份转让至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23年 12月 5日公告《收购报告书》《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文件,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 该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4日、 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3月 5日及 2024年 4月 7日 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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