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002390):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 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星,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 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邀请招标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2023年发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开展了 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工作。根据评选结果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2024年4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 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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