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瑛)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瑛,女,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6月至2000年10月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任质量管理主管;200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历任质量管理处长、部长职务;2020年11月退休;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其中1次现场参会,5次通讯参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2023年在制度变更后公司暂无应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日常通过会谈、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畅通的沟通,了解了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实时的进展情况,也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本人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日常沟通,在参加董事会时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出席股东大会时,关注与中小股东的现场沟通交流内容。同时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关注相关公告披露后的影响情况,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本人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 3月 15日,参加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定期组织的培训,学习了关于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独立性和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内幕交易、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份、董监高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保护等相关监管法规内容,提高了对于关联交易、投资者保护、对外担保、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的理解。 2023年 11月 20日,参加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定期组织的培训,学习了关于关联交易、股东减持规定等相关监管法规的新内容、新要求,增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 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 瑛 2024年 4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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