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4-007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 1988年 6月,2013年 11月 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号楼三单元 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号金茂礼都南 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人,注册会计师 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四川华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386.4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202.42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3 家上市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兰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兰于 2020年度有警示函 1项,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依林和邱燕于 2021年度有警示函 1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平于 2020年和 2021年度各有警示函 1项。 (三)审计收费 关于 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四川华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核查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对四川华信完成 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估,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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