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21:05:26 中财网
原标题: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
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张保连先生因有其他事务不能
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公司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14时,在
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
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实到董事 11人(含授权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张保连先生因有其他事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
监事、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
部署,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履职尽责,在解决历史问题、
战略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预算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
优异业绩。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经理层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众志成城、承压奋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
目标任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
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和义务。

5.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国泰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同意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116.64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国泰化工2023
年度利润总额30,116.6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利润
总额30,116.64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关于公司对应收国泰化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母公司对国泰化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8,782.32万
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8,782.32万元,
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8.关于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母公司对国泰化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625亿
元;该事项将减少公司母公司 2023年度利润总额 11.625亿元,
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派
发503,999,274.1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此预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法
治合规工作计划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的议案
18.01 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董永站先生、薛令光先生、郝红霞女士、张明川先生
及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18.0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事项
公司董事薛令光先生、张明川先生和柴有国先生回避表决此
项。

经分项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此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执行董事薪酬发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工资总
额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范围及
费用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5万元/年,内
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 2024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64.50亿元(不
含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授信)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
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需求而定。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3.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全年计划投资总额40,969.69
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5.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董事会听取报告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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