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21:15:32 中财网
原标题:宁水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文核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1月 16日全部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4,633,842.6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35,917,617.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95,895,059.11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9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与国元证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柏支行签订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号账户余额
2101012200072037342,044,415.83
390111002920002806620,883,025.76
4052482922724,308,102.73
40524746066828,399,697.44
20030122000225532259,817.35
 95,895,059.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54,633,842.6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966,026.59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6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宁水集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水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水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59,667.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30,000.0030,000.0030,000.001,057.1027,386.63-2,613.3791.292022年12月5,052.52
 9,000.009,000.009,000.002,689.939,456.32456.32105.07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5,400.005,400.005,400.001,149.873,811.58-1,588.4270.582023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4,300.004,300.004,300.00566.481,969.68-2,330.3245.81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10,967.5510,967.5510,967.550.0010,967.550.00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59,667.5559,667.5559,667.555,463.3853,591.76-6,075.7989.82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均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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