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丽臣实业(001218):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丽臣实业:2023年年度报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茂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庄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 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无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 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C26)。公司主要产品系精细化工行业的重要分支之一,生产的表面活性剂 系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餐具洗涤剂、洗衣粉等个人护理和家居洗涤用品的核心原料,行业刚性需求特征 较为明显,市场规模增长较为稳健。 (一)表面活性剂行业 表面活性剂的生产原料主要是棕榈油、棕榈仁油和椰子油等天然油脂以及石油衍生物。2023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 放缓,消费需求低迷,市场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叠加,全年原料价格整体走下行趋势,包括脂肪醇、脂肪酸、甘油 在内的油脂化学品市场持续低价位调整,给表面活性剂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企业运行压力有所增加。 国内表面活性剂产品分为阴离子、非离子、阳离子和两性及其他四大类,生产和市场结构以阴离子和非离子为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主要包括脂肪醇醚硫酸盐(AES)、烷基硫酸盐(AS)、烷基苯磺酸(LAS)和烯烃磺酸盐(AOS) 等。2023年,国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需求主要集中在烷基苯磺酸和脂肪醇醚硫酸盐两大主流产品,两种产品结构占比超 过80%。基于中国巨大消费市场,合成洗涤剂等日用化学品对表面活性剂消耗占比依然较高,整个产业处于成熟发展阶 段。 表面活性剂关乎公共及个人卫生清洁,属于人民基础生活用品的重要原料,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重视和支持。2021 年8月,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发布《表面活性剂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国 洗涤用品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大力发展本土资源下的天然油脂衍生表面活性剂,推动行业绿色 化可持续发展。 “十四五”行业发展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绿色化制造,一个智能化制造,前者对于表面活性剂原料来源、生产 工艺、使用环节以及消费市场均提出具体化要求,原料尽量选取可持续性原材料,做好生物降解性优良产品开发和生产, 使用过程节水降耗,降低对环境和消费市场的影响,通过积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降低副产物或有毒有害成分对消费 市场的影响;智能化要求——针对生产工艺环节、产品包装以及运输储存等,做到实时监控,产品在线监测,同时通过 智能制造,模拟反应过程极限状态,降低化工生产风险,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洗涤用品行业 洗涤用品涉及家庭清洁、个人护理、公共设施清洁等领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近年来,居民个人清洁卫生 关注度提高,洗涤用品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3 年,国内合成洗涤剂产量合计 1,106.4 万吨, 较2022年的1,034.6万吨同比增长8.4%,2023年中国合成洗涤剂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广东省实现总产量350.64万吨,浙江省产量130.54万吨,四川省产量为117.43万吨,山东省产量71.56万吨,上海市产量63.52万吨。 日用化学品行业发展比较平稳,主要得益于中国巨大的刚性消费群体。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中,表面活性剂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与利润来源。报告 期,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表面活性剂年产能48.50万吨,洗涤用品年产能21.50万吨。 1、表面活性剂业务 公司生产销售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包括AES、LAS、K12、铵盐、AOS、烷醇酰胺、氨基酸型等系列,主要产品以天然 油脂等为核心原料,较多定位于中高端洗涤护理市场,2023年公司主要表面活性剂产品产销量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二。 2、洗涤用品业务 公司生产销售的洗涤用品产品,包括洗衣粉、液体洗涤剂、宾馆洗涤用品等,洗涤用品包括自有品牌生产经营及OEM两种模式,其中自有品牌包括“马头”、“光辉”、“贝花”等,OEM模式涉及的主要品牌包括汰渍、白猫等。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每月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每月生产计划。除个别产品因经济性等原因采 取委托加工以外,其他产品均以自有产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相近,经过多年的生产工艺调试改进, 公司各条生产线可以生产多类细分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公司产能可在不同产品之间切换。 2、销售模式 公司现有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两大业务板块,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特点及积累的客户资源情况,公司建立了适宜各 类产品的销售体系,报告期内销售体系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表面活性剂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报告期 内,公司表面活性剂直销占比保持在90%以上。洗涤用品的销售分为宾馆洗涤用品、OEM模式日用洗涤品、自有品牌日用 洗涤品三类。宾馆洗涤用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中高档酒店进行销售,公司在重点销售地区派驻营销人员,跟踪 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并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OEM模式生产的洗衣粉和液体洗涤剂主要向宝洁集团、和黄白猫等国 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销售,销售价格根据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能源消耗、人工费用等进行确定。公司自有品牌日用洗涤品 包括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和牙膏,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实现销售,以先款后货为主。公司自有品牌日用洗涤品 的销售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内及周边市场。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脂肪醇、脂肪醇醚、烷基苯、烯烃等天然油脂及石油化工产品。依托多年从事表面活性剂 和洗涤用品生产的经验,公司根据上游原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及供应能力,已经建立起相对通畅稳定的采购体系 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于大型供应商,公司通常在每年年初与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确定全年预期采购的规模,之 后每月按实际生产需求下单采购。在各批原材料采购前,公司会向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的不低于两家同类原材料供应商 进行询价,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经济性。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年公司主要原料脂肪醇等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下行趋势,年度原材料均价如下: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6月14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东环建〔2023〕6027号)。 2、《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10月8日取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长环评[2023]48号)。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权。公司及子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如下主要 资质许可:
和日化研究所预计能够取得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液体消毒剂)。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与产品质量优势 数十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在积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依托专业化 的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积累工艺经验,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公司现有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 公司主要产品已通过EFfCIGMP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认证、HALAL认证、RSPO认证、COSMOS认证,公司AES、铵盐等主要 产品已通过欧盟REACH正式注册。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丽臣奥威、上海奥威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和“国家绿色工厂”,广东奥威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 业”。 公司积极推进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绿色化、功能化发展,公司二噁烷控制技术、色泽控制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能 够满足各类客户的高品质要求,并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特定化需求,研制符合客户要求的细分产品。公司二噁烷含量执 行的内控标准不超过30ppm,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100ppm,并且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将表面活性剂产品中二噁烷的含量 控制在10ppm以内,甚至可以达到5ppm以内。生产的优级磺酸产品色泽小于15klett。 设备方面,公司为表面活性剂的生产配备了国际领先的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与检测设备,并通过生产过程自动化控 制技术和产品调配技术,确保产品保持较高的品质及稳定性。 目前,公司研发的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刮膜 AOS 粉投入量产,并正在开展不同碳链分布的甲基椰油酰基牛磺酸钠、 低盐型甲基椰油酰基牛磺酸钠、烷基糖苷等绿色表面活性剂的研发工作。公司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研发出工业清洗领 域产品。公司产品性能的不断优化、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产品及原有表面活性剂衍生产品的持续研发,以及新领域产品 的不断拓展,是巩固、提升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支点。 (二)区位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 大宗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区域销售半径,核心区位的把握是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打通市场之要厄。由于经济发展、 资源环境等因素,我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市场主要集中在广东和江浙地区。目前,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 生产基地,辐射华中、华东、华南三大国内需求市场,提高公司在西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各生 产基地充分把握各地资源、劳动力、政策、交通等区位优势,拓展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在抢占国内市场有利区位的同时, 积极布局国际市场,子公司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靠近港口,能有效提高外贸交易的效率。 依托公司区位优势及优良、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与主要客户群体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多年 的市场开拓及积累,公司目前已成为宝洁、蓝月亮、纳爱斯、和黄白猫、益海嘉里、强生等知名日化企业的表面活性剂 重要供应商,表面活性剂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该等知名日化企业对于表面活性剂供应商有着严 格的遴选机制,关注供应商的工艺水平、生产供应稳定性、质量稳定性等各方面,一旦与供应商确立关系后不会轻易更 换。公司三大生产基地的区位布局及重要客户资源的积累,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优势之一。 (三)规模效应与成本优势 相较于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的局面,公司具有集约化生产的优势,目前公司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年产能48.5万吨,2023年公司主要表面活性剂产品产销量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二,规模效应明显。 (四)品牌优势及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中高端表面活性剂产品,天然油脂基产品较多应用于洗发水、沐浴露等个人护理用品,通过多 年的发展,逐步打造出以“AW”为标志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品牌,奠定了公司在中高端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旗下 公司是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2022中国日化百强”、“中国轻工业200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 百强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人事部等三家单位联合授予 “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称号。董事长、总经理刘茂林先生是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公司监 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是第八届中国洗协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洗协政策法规工作组成员、中国洗涤用 品工业编委会编委、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核心技术人员黄沁平女士是《日用化学品科学》第十二届 编辑委员会编委,研发技术中心主任刘爱菊女士是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先后参与多 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行业地位。 (五)产业链优势 公司洗涤用品业务已有数十年的发展经验,目前洗涤用品业务年产能约20万吨。表面活性剂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洗 涤用品行业,上下游业务的联动,能够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一方面利用自产表面活性剂原料的优质品质,保证洗涤用 品产品质量稳定性及经济性,提升客户黏性和认可度。另一方面,洗涤用品业务帮助表面活性剂产品延长业务触手,拓 展销售方式,促进产能变现。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的产业链优势,帮助公司获得更强的产品市场竞争力及整体抗风险 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 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成本把控,高效运营”的经营方针,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创新驱动, 公司营收、利润以及市场占比均实现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9,153,294.23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35,720,525.42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1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12,889,750.01元 ,较期初上升1.19%;负债总额573,466,339.85元,较期初下降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39,423,410.16元, 较期初上升3.77%;资产负债率为21.14%,较期初下降1.95个百分点。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表面活性剂业务 2023年,公司实现表面活性剂产品营业收入2,996,743,255.5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42%,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11.89%,较上年同期上升0.41个百分点。 洗涤用品业务 2023年,公司实现洗涤用品营业收入 202,628,106.3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80%,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 21.48 %,较 上年同期上升 4.18个百分点。 公司洗涤用品业务分为自有品牌销售(含宾洗)、OEM两种销售模式,公司 2023年实现自有品牌营业收入153,894,530.6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32%,实现自有品牌销售毛利率 21.92%,较上年上升 5.27个百分点。公司 2023 年实现 OEM营业收入 48,733,575.6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08%,实现 OEM销售毛利率 20.08 %,较上年上升 1.64个 百分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单位:元
?是 □否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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