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22:41:13 中财网
原标题:协创数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7名,代表股份
113,443,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920,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3,52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95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72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98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3,52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7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786,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202%;反对65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9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0%;反对65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7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443,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9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赖凌云,林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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