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基因(83734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0年 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层挂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2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131万股,发行价格为 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17,500.00元,募集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CAC证验字[2020]025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 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重组人干扰素 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 12月 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0年至 2022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 致公司募投项目“重组人干扰素 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 验”所需临床入组病例进度不及预期;报告期内,随着国家防控政策的调整,公司 2023年对“重组人干扰素 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的临床方案进行了论证优化,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与全国 29家中心进行临床研究合作,26家临床 研究中心完成项目立项及伦理审批。考虑到儿童发病率与成人相似,且全球已上市新冠药物均缺乏低龄儿童的使用方案,针对前期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公司基于前期完成的人干扰素 α1b雾化吸入治疗 儿童病毒性疾病良好的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包括婴幼儿在内的早期新冠感染防治的临床研究方案并获得组长单位批件,全年共完成入组 303例。该项目将通过完成 III期临床试验确定雾化吸入干扰素 α1b对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性,支持干扰素雾化吸入防治新冠病毒感染新适应症获批上市,充分发挥干扰素的广谱抗病毒先天优势,以“不变应万变”的抗病毒策略,应对新冠病毒与人类长期共存的周期性流行。 考虑到项目临床入组尚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兼顾企业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求,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重组人干扰素 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的实施时间延长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并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元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三元基因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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