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003015):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常青股份(603768.SH)、日久光电(003015.SZ)、大族激光(0020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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