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0029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25,914,956.00股,发行价格每股 17.05元,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元。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年 8月 4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6,081,275.00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 1211045029100031032的人民币账户内 291,85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85070078801800000732的人民币账户内 43,918,724.8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账号为 19517001040011441的人民币账户内100,00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人民币441,849,999.80元,扣除公司不含税的承销、保荐费用 5,737,051.89元和不含税的其他发行费用3,005,580.1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107,367.7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5,914,956.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407,192,411.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17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 8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同时,因募集资金项目“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高宝科技”)实施,公司及高宝科技、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附表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 8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967,1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1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2年 8月 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协议,本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667.41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账户已注销。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2日 附表 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