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00283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43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 01月 0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 目 录 页码 1-2 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6 二、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43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维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英维克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英维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维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英 维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 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4年 4月 13日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021年 10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118,648.7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6,037.7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47,184,686.51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本公司于 2022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万元(含 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年 4月 26日巨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账户期末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9,395.56元,银行手续费1,341.50元。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4月 1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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