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蔡桂如、李郁祥、靳向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桂如、李郁祥、靳向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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