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002395):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0:27:03 中财网
原标题:双象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
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挂牌
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颖,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未签署挂
牌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签
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薛祈明2021年6月 25日出具警示 函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宁 波监管局涉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 出具的承诺函未如实说明发行 人业绩下滑影响发行条件等情 况。
2邱俊洲2023年4月 25日出具警示 函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吉 林监管局涉及江西中天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IPO申报审计项目,主要 问题是核查资金流水时,不够勤 勉尽责,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 疑和职业判断,未关注关键时点 异常资金划转情况;存在工作底 稿记载不完整、索引编制不规范 等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
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双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
议决议》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