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000009):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0:27:2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生产经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兼顾了回报公司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提出的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对子公司、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对 2023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同。

3、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1)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现象。
(2)公司十分重视对外担保的控制,对符合规定的担保有专门的审批流程, 并有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实时跟踪。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外担 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 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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