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国光电器(002045):对外提供担保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予以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等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3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4年度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各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22,869.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6,653.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5%,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6,119.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299.63万元。 2.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625.5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1,599.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8%,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936.0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36万元。 3.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0,196.0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807.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2%,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066.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2.37万元。 4.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1,063.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646.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3%,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446.1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27.01万元。 5.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2,420.9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303.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9%,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359.2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40万元。 6.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909.9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32.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78%,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861.4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65万元。 7.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9,738.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3,351.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6%,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501.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08.60万元。 8.江西国光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国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注册成立,故2023年无财务状况数据。 (四)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国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担保议案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述被担保人 2024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担保记录看,被担保人均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同时被担保人正常运作,对公司总体的正常运作也是必要的支撑。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但由于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被担保人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被担保人的融资成本,促进被担保人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本次审议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2,15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7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州锂宝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暨或有股权回购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对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35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65.31万元;对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35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65.31万元,上述担保为长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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