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6001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0:57:19 中财网
原标题:维科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委员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楼百均77
吴巧新77
李小辉77
冷军11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 人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机构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组沟通了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 作的计划及安排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审阅了 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听 取了公司年审签字会计师对公司 2022年度初审工作等情况的汇报, 并与签字会计师就初审结果进行了沟 通。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3日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4、《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 融资互保的议案》
  5、《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6、《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 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8、《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理财投资的议案》
  9、《关于确认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
  10、《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 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度履职报告》
  15、《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17、《2022年度内控工作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2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 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2、《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 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11月1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审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 2022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经审核,立信中联 2022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合计110.00万元,聘用立信中联的审计费用适当,聘用条款合规。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1)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工作小组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单独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计师及时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告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继续推进,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3)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就初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集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协调,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安排,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约定时限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关联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同意意见。

(七)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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