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68847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4月 25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8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9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4 议案六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5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6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7 议案九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8 议案十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9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 议案十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议案十三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2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先向证券部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申请表》。证券部将按股东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五、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3项议案,其中第 9、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 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25日 11: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100号 11楼 1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文京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25日至 2024年 4月 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三)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四)审议会议议案
(六)议案表决 1、宣读表决规定 2、指定股东监票人 3、投票 4、休会,统计表决票 (七)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针对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件:《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公司董事会现将 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及 2024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58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80.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91,127.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90元/股。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12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7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情况,切实提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023年度,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举办多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耐心地解答;持续关注上证 e互动等交流平台,对投资者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反馈;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便投资者积极参与。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认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会将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全体董事会成员将加强学习培训,以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决策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共享公司发展收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3月 28日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针对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件:《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会议审核、沟通交流、检查询问等方式,构建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023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重点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经营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均以公司的主营业务长远发展为基础,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没有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六)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能够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地履行公司赋予的权力。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3月 28日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学辉、赵蓉针对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学辉)》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蓉)》。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 2023年度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件:《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所涉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以“一切基于客户价值”为宗旨的客户经营策略,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克服外部经营环境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公司工作。现将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2、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达到收款条件的收入增加; 3、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坏账准备减少导致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以前年度计提的上市中介费用在本期公司上市后冲减资本公积;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参股公司估值增长; 6、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的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尚未到期; 7、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装修费用摊销导致余额减少; 8、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部分办公场地租赁到期终止确认相关使用权,且续签的是短期租赁合同; 9、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满足行权条件,减少了对应的股票回购义务;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部分办公场地租赁到期终止确认相关租赁负债,且续签的是短期租赁合同。 (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单位:元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2023年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速回款。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置办公楼支出增加及本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以上是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28日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六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4,805,373.92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55,260,384.7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4,31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158,700.00元(含税)。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于 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96.50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文京、吴政平及关联监事郭新平回避了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3月)》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 3月)》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 3月)》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上述议案已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十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张学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席位空缺一名。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舒慧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该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议案十三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董事成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一名。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该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经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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