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00009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班 子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故仅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依规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聘请了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根据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聚焦公 司关键业务和高风险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 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 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具体是: 公司治理层面: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内部审计、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招标采购、工程管理、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成本管理、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 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建设及对子 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点主要包括:筹资风险、招标采购风险、 工程管理风险、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法律风险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组 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继续采取自评和独立评价相结 合的方式,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重大缺陷的定性认定主要是: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表述错误的。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由审计委员会确定。 ⑥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⑦监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虽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 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非财报中内部控制是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 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经营目标、合 规目标等。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① 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 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④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影响较大。 ⑥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① 决策程序不够完善。 ②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形成损失。 ③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有一定影响。 ④ 内部控制评价存在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2)定量标准 非财报中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 量认定标准执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一经确定,在不同评价期 间必须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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