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79人,代表股份数411,61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5,895,387股(有表决权股45,174,031股,下同)的34.418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376,23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9人,代表股份数35,374,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逐项表决后,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秀宏、杨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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