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832175):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20:41:13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4-016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坚持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 效的发挥了职能。

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刘永锋、独立董事任保增、独立董事许尽峰,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永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借助专业力量提高内部审计水平;二是加强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监督,确保内控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现状,更好地服务公司生产经营;三是监督内部审计,加强公司风险评估与应对,持续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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