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832175):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姬恒领已离任)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20:41:1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姬恒领已离任)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4-014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
报告(姬恒领已离任)

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姬恒领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新穗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正源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等,现任深圳致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市恒竣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宏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丸美股份独立董事、乌鲁木齐高新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9 日止,担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次 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出席 次数出席方式
姬恒领6现场出席同意2现场出席

三、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针对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 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发表 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 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发表 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 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 立意见; 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 立意见。同意
2023年8 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 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同意
  意见;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3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的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经营治理。2023年,我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生产运营、承诺履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运用专业知识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持续关注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沟通了解,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所在行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工作开展中,公司认真做好了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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