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20:41:33 中财网
原标题:柏星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1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 12月 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年 12月 14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 12,963,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963,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819,90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2月 6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 途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1)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惠州柏星龙 包装有限公 司创意包装 智能制造生 产建设项目惠州柏星 龙包装有 限公司111,819,903.1297,487,699.5687.18
2创意设计与 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深圳市柏 星龙创意 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20,000,000.00534,948.702.67
合计--131,819,903.1298,022,648.2674.36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深圳市柏星龙创 意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罗湖支行400002042920105846719,970,504.50
惠州柏星龙包装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罗湖支行75593070421081815,303,972.95
合计--35,274,477.45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到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意包装智能制造生产建设项目、创意设计与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购买,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国义先生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