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2元,共计募集资金561,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6月 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2,194,002.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805,99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0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年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本公司获准:(1)向钱金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万股、向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40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500万元。 截至 2023年 2月 28日,公司向钱金祥、钱犇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3.74元,合计发行金额46,166.40万元。 上述股份发行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1号)。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882,18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2元,共计募集资金234,999,987.36元,坐扣承销和财务顾问费 10,6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24,399,987.3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30,964.71元(含增值税),加上财务顾问费5,300,000.00元(含增值税)和发行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 332,467.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01,4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 5,000.00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收购无锡开祥公司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向钱犇、钱金祥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开祥公司)100.00%股权。 2023年2月15日,无锡开祥公司股权变更事宜已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了
(三)效益贡献情况 无锡开祥公司 2021年实现净利润 78,129,807.71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80,997,491.36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90,863,191.01元。 (四)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本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盈利预测。 无锡开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2.33万元,超过承诺数1,243.3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5.90%。。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投资完毕并全部结项,公司将 17.45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0.0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结余情况。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鉴于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将 136.12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5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结余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效益1,036.99万元 [注 2]:年产量 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2017年-2022年承诺效益分别为 -787.04万元、1,305.64万元、-2,492.78万元、 5,226.01万元、 5,262.44万元和5,400.03万元,2023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458.99万元 [注 3]: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2019年-2025年承诺效益分别为-606.21万元、1,392.46万元、-1,759.17万元、5,086.25万元、 5,086.25万元、 5,116.83万元、5,167.81万元,2026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188.21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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