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30118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22:01:34 中财网
原标题:欧圣电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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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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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20014号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欧圣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65.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75.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44.7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1.0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15日到位,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的余额为 65,193.9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43.18万元,存放在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余额为 1,062.41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7,388.35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 65,193.9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2022年 4月 15日为截止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南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 2023年 4月 17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 2023年 5月 17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名下的马币账户也列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欧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2023年 11月 1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户中:
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891600788014000013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8112001014300653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湖支行322501997646000011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10539401040026783
  
2、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原币币 种原币金额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启东吕四支行540479177800人民币5,932.12
中国银行(马来西亚) 新山分行100000403008104马币3,517.38
中国银行(马来西亚) 新山分行100000403008115美元17.51
中国银行(马来西亚) 新山分行100000403434949马币1,951.44
    
3、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情况:
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原币币 种原币金额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 亚)分行696200001135美元150.00
    
注:该账户为非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账户,该笔款项于2024年1月5日转入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100000403008115募集资金专户。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期末现金管理理财余额为 47,388.35万元,明细如下:

户名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原币币 种原币金额 (万元)
苏州欧圣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定期存款保本收益人民币17,700.00
苏州欧圣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汾湖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 益人民币20,000.00
欧圣科技(马来 西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马来西亚) 新山分行定期存款保本收益美元1,367.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024年 4月 30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于 2022年 4月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包括“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各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部分研发、测试设备为定制化设备,需要设备供应商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测试、定型等,非一次性的购买行为,因此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出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审慎性考虑,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和论证,决定将“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4月 30日延期至 2024年 10月31日。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马来西亚新设子公司并将其增加为项目共同实施主体
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公司在马来西亚项目所在地注册欧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智能”)作为项目共同实施主体,欧圣智能是欧圣科技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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