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30118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圣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75.7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44.7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1.0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位,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的余额为65,193.9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43.18万元,存放在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余额为1,062.41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7,388.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2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22年4月15日为截止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南通)2023 4 17 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 年 月 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17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名下的马币账户也列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欧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1日为截止日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户中: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期末现金管理理财余额为47,388.35万元,明细如下: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自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包括“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各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部分研发、测试设备为定制化设备,需要设备供应商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测试、定型等,非一次性的购买行为,因此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出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审慎性考虑,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和论证,决定将“研发中心改建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欧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公司在马来西亚项目所在地注册欧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智能”)作为项目共同实施主体,欧圣智能是欧圣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孙公司)。欧圣科技持有土地资产,欧圣智能是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主体。 2、土地购买面积、产品结构等项目实施内容调整 公司在原投资方案中计划购买109英亩土地,目前已购买42.22英亩土地,并在此42.22英亩土地上进行本项目建设。此地块将由欧圣科技持有,欧圣智能将从欧圣科技租用该42.22英亩土地并进行新厂房投资建设。产品结构方面,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由原投资方案中的年产户外动力设备75万台,高端清洁设备80万台,调整为年产真空吸尘器200万套,节能风扇21万套,空压机70万套,护理机器人3175套。 3、投资金额调整 限于超募资金的规模,原项目预计投资5000万美元,约合3.4亿元人民币,只能建设部分厂房,不足以把整个项目完全建成,本项目预计整体投资金额约为8亿元人民币。为保证本项目完全建成和顺利实施,除已付及预计要付的土地款及土地购置相关费用合计约1.5亿元之外,经测算,尚需增加投资约6.5亿元人民币(按1:7.06汇率,约合9206万美元),其中约5亿元来自银行贷款(正与中行、建行马来西亚新山分行等沟通中),其余资金来自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或母公司借款。因此,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调整为约8亿元人民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圣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圣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荐代表人: 周扣山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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