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300896):爱美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4-018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17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金平西路 20号院爱美客大厦 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138,988,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8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3人,代表股份 116,722,1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240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人,代表股份 22,266,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47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人,代表股份 42,196,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6084%。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19,929,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2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人,代表股份 22,266,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470%。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部分人员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2%;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5%;反对5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2%;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2,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2%;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0,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9%;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28,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35,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73%;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2%;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8,937,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5%;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5,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6,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36,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4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5%;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6,220,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87%;反对2,76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73%;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8,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409%;反对2,762,1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60%;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8,986,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94,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5,693,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93%;反对3,294,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07%;弃权 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1,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911%;反对3,294,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87%;弃权 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10.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 135,69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93%;反对3,289,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6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01,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913%;反对3,289,4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957%;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1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同意138,925,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52,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7%;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33,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0%;反对52,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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