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0026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露笑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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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9:2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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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露笑科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露笑科技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露笑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永哲 | 联系电话:021-3803176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振宇 | 联系电话:021-3803176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 3月 26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承诺履行、关联方及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
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廉洁
从业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
深圳东方创业
投资有限公
司、董彪、露笑
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办理通辽市阳光动力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蔚县
香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
15家公司房产土地权证承
诺[注] | 正在履行中 | 不适用 |
露笑集团、鲁
小均、李伯英、
鲁永 |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方面、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保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不适用 |
鲁小均、李伯
英、鲁永 | 关于葫芦岛市宏光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下属电站办理
环保验收程序的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不适用 |
露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
司”)、露笑集
团有限公司 | 关于处置浙江海博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 | 已履行 | 不适用 |
深圳东方创业
投资有限公
司、董彪 | 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获得股份锁定承诺 | 已履行 | 不适用 |
深圳东方创业
投资有限公
司、董彪 | 关于顺宇洁能科技有限公
司 2019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 | 已履行 | 不适用 |
注:2021年 11月 23日、2021年 12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股东深圳
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彪、露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顺宇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权属证书取得期限的承诺进行延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顺宇洁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下属项目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权属证书的办理进度因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及所需审批手续较多,取得程序及周期较长等影响未如预期。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3年 4月 17日、2023年 8月 2日,
公司收到深交所就公司碳化硅项目产
能预测、建设进度相关事项出具的监管
函,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已经就前述事项进行规范,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规、规则的规
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邢永哲 徐振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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