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603298):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三、附件……………………………………………………………第10—14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2页(四)注册会计师执行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32号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叉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杭叉集团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杭叉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杭叉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杭叉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叉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5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30,188.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2,169,811.3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507,313.8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38,662,49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为非生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对部分新产品与新技术进行战略开发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各层级财务信息化和业财一体化水平,加强公司对营销渠道的掌控能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和内部运营管理能力;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完善公司服务网络,优化市场布局,提升客户认知度及体验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集 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注4]美元汇率升值,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对本年度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实现的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仅为杭叉集团2023年度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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