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603711):香飘飘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9:51:05 中财网
原标题: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邹勇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且经董事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邹勇坚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财务总监的认知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超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超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超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李超楠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李超楠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超楠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邹勇坚先生简历

邹勇坚先生,1975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勇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邹勇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勇坚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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