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三峡旅游(00262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旅游综合服务业务、综合交通服务业务。 1. 旅游综合服务业务 旅游综合服务业务是指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设施为依托,向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旅游购物、旅行社等。公司旅游综合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旅游交通服务、观光游轮服务、旅游港口服务、旅行社业务及旅游景区运营。旅游产业是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产业发展渐趋成熟,要素配套不断健全,已经具备一定综合服务能力。 (1)旅游交通业务 公司旅游客运业务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客运、旅游包车服务等业务。旅游景区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公司旅游景区客运系通过公车经营的经营模式,提供固定乘车点到旅游景区的客运服务。公司共有景区直通车线路 10余条。旅游包车服务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包车客运全部采取公车经营的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旅游客运车辆 125台(其中大客车 101台,小、中型车 24台)。 (2)观光游轮服务 公司“两坝一峡”观光游轮服务的经营模式为:以公司新型观光游轮为载体,以旅游港口、旅游车、旅行社等为配套,以相关旅游景点及其历史文化为依托组织开展游客乘坐游轮观光体验过葛洲坝船闸,欣赏西陵峡秀美风光,游览三峡大坝等景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游船 27艘,长江三峡系列豪华游轮 6艘,西陵峡系列游船 10艘,三峡画廊系列游船 3艘,高峡平湖系列游船 4艘、三峡人家专线船2艘以及长友 1艘、金飞号 1艘。目前公司水路旅游产品主要以“两坝一峡”“长江夜游”观光线路为主,已开发形成“精华游”“西陵峡游”“升船机”“高峡平湖” “船进三峡人家”等满足多层次需求的观光游轮产品体系,是公司重点投入的旅游项目。 (3)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分地接业务和组团业务。对于地接业务,由公司旅行社和上游旅行社合作开展为游客提供本地旅游服务;对于组团业务,为公司旅行社与旅游单位或个人直接约定服务内容,并提供旅游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2家旅行社,共设立门市部 13个。 (4)旅游港口服务 旅游港口服务主要是为公司旅游船舶和其他公司的客船提供靠泊与离泊、代理服务,并为乘客提供候船与上下船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旅游客运港口 8个。 (5)旅游景区经营 2019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九凤谷景区,新增景区运营业务,延伸在旅游综合服务方面的产业布局。九凤谷景区定位为体验式旅游景区发展模式,收入来源主要为门票收入和二次消费。 2. 综合交通服务业务 公司综合交通服务主要包括旅客出行服务、乘用车 4S服务、商贸物流服务。 (1)旅客出行服务 公司旅客出行服务业务涵盖了道路班线客运、汽车客运站站务服务、出租车客运以及车辆延伸服务。 道路班线客运经营业务是指公司的营运客车在获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后,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线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班线客运根据线路不同采用公车经营与责任经营并行的经营模式。 公司已开行宜昌和荆州区域 10条城际公交,实现了市域城际公交网络的构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道路班线客运车辆 613(含城市、城乡公交)台,其中公车经营 519台,责任经营车辆 94台。 客运站经营是公司客运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开展道路客运业务经营的支点和依托。公司的客运站经营除为公司所属营运车辆提供站务服务外,也同时面向具有道路运输经营权的其他企业,为其所属营运车辆提供客运代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服务、进站服务等各类站务服务,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核定,收取相关费用,确认为站务收入。公司所属三级以上客运站 7座,其中一级站 1座,二级站 2座(报告期内,兴山站收储)。 出租车客运业务是指公司在获得交通主管部门的出租车运输经营许可权后,依法经营的出租车业务,目前公司开展出租车运营业务因经营权和所有权“两权分离”的历史原因,采取承包经营为主,公车经营为辅的经营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出租车运营业务中承包经营车辆 547台,公车经营 17台。 车辆延伸服务是利用公司加油站、检测站、驾培学校、汽车后市场等资源,开展的车辆加油加气充电、机动车安全及环保检测、机动车驾驶培训、汽车后市场多元服务等与车辆相关的各项延伸服务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加油站 9座、机动车检测站 4座、充电站 5座。 (2)乘用车 4S服务 公司作为区域性的汽车经销商,在宜昌及恩施地区开展授权汽车品牌的 4S服务。公司为宜昌及恩施地区主要的汽车经销商之一,报告期内汽车经销及维修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收入来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经营门店 15家,其中宜昌 9家,恩施 6家,经营包括东风日产、 上汽大众、长城哈弗、东风岚图、上汽荣威、东风启辰、郑州日产、东风标致、上汽斯柯达等汽车品牌。 (3)商贸物流服务 天元物流是公司全资物流产业投资运营平台,主营物流投资、供应链管理、铁路运输、物流总包、仓储服务、汽车市场管理等。2022年 3月 19日,天元物流成功获得物流行业最高等级——5A级物流企业资质。 (二)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2023年 12月 15日,公司将持有的汽车销售公司 40%股权向控股股东宜昌交旅及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发各出售 20%;同时向宜昌城发出售其直接持有的对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权,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天元物流间接持有的天元供应链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宜昌交旅、宜昌城发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峡旅游仍持有汽车销售公司 30%股权,汽车销售公司及天元供应链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剥离了资金密集型的乘用车经销及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聚焦旅游综合服务主业,规避行业风险、减轻经营压力,提升管理效率,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和经营状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份回购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截至 2023年 11月 17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92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6%,成交均价 5.15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 4.89元/股,成交总金额 10,003.7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 1332.53万股,成交金额 7,116.44万元。 (二)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神旅客运公司股权 2019年 1月,公司与神旅集团共同投资神旅客运公司,公司与神农集团各持股 50%,神旅客运公司纳入神旅集团合并报表。 2023年 5月,公司已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向神旅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神旅客运公司 50%股权,转让价格合计 844万元,交易完成后,神旅集团持有神旅客运公司 100%股权。 (三)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参股公司高峡平湖公司股权 2012年,公司与长江旅发、湖北文旅集团、神旅集团、湖北神农酒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高峡平湖公司,开发并运营高峡平湖游船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湖北文旅集团、神旅集团合计持有高峡平湖公司 34.31%股权,受让价格合计 1,175.45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高峡平湖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22.55%增至 56.86%,高峡平湖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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