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0:10:57 中财网
原标题:锡装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支,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预计公司自本计划经审批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 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经营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基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内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温国山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海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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