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0:21:58 中财网
原标题:长安汽车: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59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长安汽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长安汽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安汽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长安汽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长安汽车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育勤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恺




中国?上海 2024年 4月 16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0月 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初余额1,372,806,676.34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15,004,764.97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净额1,278,666,189.40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109,145,251.91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3,301,643.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8,666,189.40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1,266,898.25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3100022429200120491活期存款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3100022429200140179活期存款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023900071110101活期存款19,615,862.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39550180801735963活期存款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5001010120010031117活期存款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111201013100435758活期存款89,529,389.80
合计109,145,251.91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
型升级项目”。公司于 2022年 7月 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48)。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1月 18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6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8,608.41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127,866.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597,126.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545.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82%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 (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 (1)项目是否达 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未达到计 划工期的 原因
H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 产能力建设项目141,568.38103,313.681,675.50102,506.5199.22%541,200不适用
碰撞试验室能力 升级建设项目11,505.758,251.85300.618,342.63101.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CD569生产线建设 项目15,576.229,418.59183.439,616.70102.10%46,710不适用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 公司调整升级项目249,958.06142,399.78692.97133,901.7294.03%129,93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180,000.00-180,000.00100.00%--不适用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 型升级项目-160,545.86125,014.11162,759.13101.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598,608.41603,929.76127,866.62597,126.6998.87%-----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未达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3年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传统燃油乘用车销量下滑,行业 竞争加剧。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2020年 11月 1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公司原计划的 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 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 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 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 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节余资金 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 级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新一代节 能产品转 型升级项 目1. H系列五期、 NE1系列一期 发动机生产能 力建设项目 2. 碰撞试验室 能力升级建设 项目 3. CD569生产 线建设项目 4. 合肥长安汽 车有限公司调 整升级项目160,545.86125,014.11162,759.13101.38%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60,545.86125,014.11162,759.13101.3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1.变更原因:公司原计划的 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 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 升级项目等 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 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 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 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规模,并将节余资金 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2.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6月 15日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 3.信息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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