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0:40:50 中财网
原标题:东岳硅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 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维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00,253,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6,14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1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4,11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62,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62,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5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011,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王维东、张哲峰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942,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1019%;反对69,311,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1,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0%;反对4,362,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23%;反对4,362,7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1《选举王维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5%。

表决结果:王维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2《选举张哲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5%。

表决结果:张哲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3《选举郑建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5%。

表决结果:郑建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4《选举伊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6%。

表决结果:伊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5《选举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6%。

表决结果:王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6《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70,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9,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2337%。

表决结果: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1《选举潘素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181,0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789,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011%。

表决结果:潘素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2《选举邱化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181,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789,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009%。

表决结果:邱化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3《选举张羽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185,0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793,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832%。

表决结果:张羽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9.01《选举王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0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675,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6.1515%。

表决结果:王华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9.02《选举高梓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0,185,0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份数:4,793,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832%。

表决结果:高梓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孙美莉、汲丽丽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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