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60351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24号”《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38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025,701.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8年 1月 29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38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月 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3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782,075.4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217,924.52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7月 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4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025,701.60元,截止 2022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336,293,498.71元(含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6,501,831.89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 88,000,000.00元,截至 2022年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积净额为 11,713,515.73元。截至 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445,718.62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217,924.52元,截至 2022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 106,909,691.42元(含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2,405,631.18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元,截至 2022年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积净额为 2,241,963.14元。截至 2022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50,196.24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8年 2月 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督权。 公司于 2019年 11月 7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3年 2月 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 2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7月 18日,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公司及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0年 7月 31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 2020年 7月 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中山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安徽淳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年 7月 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31日、2023年 9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专户(账号:8115701013100244509)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与民生银行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8年 6月 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650.18万元。2018年 7月 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650.1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0年 7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2,405,631.1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项出具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69号)。此举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0年 8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40.5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 4月 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19年 3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 3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0年 3月 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0年 3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1年 3月 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 3月 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2年 2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 2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2月 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 8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1年 7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 7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7月 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 7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有 12,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 2月 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 7月 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020年 7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021年 7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2021年公司未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 8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021年 7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2022年 7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2022年公司未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 7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2月 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 2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9月 1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认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类应用。上述项目生产、应用的设备、平台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收益体现于公司整体业绩。 注 2:显控产品升级及改扩建项目、智能视音频管控系统产业化项目于 2023年 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在 2023年 1-12月不构成完整会计年 度,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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