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于兴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于兴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64,52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8,104,323股的 0.4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922,964后公司总股本0.49%。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1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24.28%)。 公司于近日收到于兴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激励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参考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 6、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减持,持股 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中承诺自公司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并将其作为承诺予以准守。承诺解除日为:2020年10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日,于兴春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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