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30103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曦林,男,1972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就职于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1997年至 2000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2000年至 2003年就职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担任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2003年至 2004年就职于汉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高级合伙人。2018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兼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次董事会会议,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股东大会,出席 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工作出差原因请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一、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就财务总监的换任的合规性履行了必要的职责,并现场给出了积极建议和合规关注事项的邮件。 就高级管理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作为外部董事,应邀参加了竞聘会议的全部过程,并参与投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主任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经历了 23年度利润下滑的对高管的薪酬发放考核,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一、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次,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投赞成票。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财务报告,与公司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就专业能力建设方面,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规划设计行业审计注意事项的内部学习,提高了履职能力。 本人 2023年度共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13次,审议通过 29项议案,具体如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比如,关注了本公司和身边其他上市公司的独董因为填报兼职信息错误导致的自律监管措施和行政监管措施,并按照严格标准进行自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就相关事项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工作重心,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机会,与投资者对话,听取建议和解答问题。 4、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带头深入研究独董的法律责任,并应邀在 2024年 2月 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面对全体近千名独董听众主讲独董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其履职经验,受到北交所监管层和广大学员的好评。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性。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不仅关注了公司的发展和行业动态,还积极参与了多项专业培训和研讨会,以确保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市场洞察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 此外,我还特别关注了公司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鼓励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员工福祉,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社会的积极贡献。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独立董事的职责感和使命感,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和决策中,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同时,我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广大股东的沟通,特别是中小股东,确保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充分听取和尊重。我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公司将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更加辉煌的成就。 最后,我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并期待与所有同事和合作伙伴一起,为公司的繁荣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再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所有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中给予我的支持与合作,让我们携手共进! 特此汇报! 报告人:傅曦林 日期:2024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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